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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彬从月城返回祥阳城的第三日,月城码头便挤满了人。码头上的喧嚣像煮沸的水,挑夫的号子、商贩的吆喝、孩童的嬉闹混在一处,被河风卷着飘向远处。十艘货船并排泊在岸边,甲板上堆着的赤铜矿块块都用红布盖着,阳光透过红布,在舱板上投下斑驳的光晕 —— 这些是南境最优质的矿藏,含铜量高达七成,连矿脉里的石头都泛着铜绿。

商队领队是王启年的侄子王浩,他穿着蜀锦袍,领口绣着金线祥云,手里把玩着块鸽卵大的和田玉佩,玉质温润,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看见张猛派来的 “护卫” 时,他嘴角撇了撇,眼里藏着几分不屑 —— 这些人穿着粗布短打,裤脚还沾着泥点,可站姿却笔挺如松,握拳时指关节发白,分明是常年握刀的模样。

“李队长,咱们是去做生意,不是去打仗。” 王浩抬手拍了拍李虎的肩膀,指尖不经意间蹭过对方粗布衣衫上的补丁。李虎是张猛麾下最擅长伪装的百夫长,脸上那道从眼角到下颌的刀疤在阳光下格外狰狞,看着活像个亡命徒。

李虎咧嘴一笑,露出泛黄的牙齿,牙缝里还塞着点麦麸:“王公子放心,咱就是帮着搬搬货,保证不惹事。” 他身后的二十名士兵都低着头,手里的扁担磨得发亮,竹纹里嵌着经年累月的汗渍。没人注意他们腰间鼓囊囊的包裹 —— 里面藏着短刀和画地图的麻纸,麻纸里还夹着本边角卷翘的《山水考》,纸页上密密麻麻写着辨认河道的口诀。

周文彬站在码头石阶上,袍角被河风掀起。他看着货船升起风帆,帆布鼓胀如白鸟振翅,忽然想起赵顺临走时的眼神。那华夏朝的排长当时笑着说:“路上小心暗礁,我们华夏朝的高粱酒,等着南侯王来尝。” 此刻回想,那笑容里藏着的机锋,像刀鞘里的刃,看着温和,实则锋利。

“李虎。” 周文彬上前一步,拉住李虎的胳膊,掌心的温度透过粗布传过去。他塞过去个油纸包,纸角被汗水浸得发潮,“这是祥阳城到华夏朝的河道图,不过探明的只有很短一段,后面的路就得你们自己探了。” 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极低,“你们…… 别惹事,先摸清底细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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