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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卫军手中的向前骑步枪性能其实不错,膛压和子弹初速比之16式(莫辛纳甘步枪)差不太远,近距离中弹形成贯穿伤的概率不是没有,只要万幸没被打中内脏要害,回家吃吃补补或死不了。然而战场上凡中弹受伤的,即便被击中四肢的鞑子几乎难逃一死,害死他们的元凶正是他们身上的护甲。鞑子的棉甲、锁子甲、扎甲质量上乘绝不偷工减料,甲片有效改变了子弹弹道,严禁线性贯穿,非得让子弹钻进体内像无头苍蝇般乱窜,把五脏六腑搅烂。

并非玩笑,鞑子护甲对枪械杀伤力的增强与枪械口径小型化原理一致。鞑子科学家们还真是帮到了近卫军,他们认为矛之锐在于盾之脆,厚盾可克之。黄台吉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完全采纳了此科学建议,令鞑子军在对阵装备步枪的明国军队时能披两重甲就绝不只披单层。事实上如果没有叛徒指点,穷后金全国人民智慧亦不曾有过逆向思维:弃甲。

反过来说,以梁山现有的军工生产水平,理应选择更节省原材料的5.8MM小口径枪弹而非传统的7.62口径,毕竟5.8小口径弹的杀伤力和侵彻力已经被证明更优,且因弹体体积小重量轻携弹量也高,采用小口径弹药的单兵弹药基数是点76的1.5倍。既然小口径弹好处多多,那么为什么要坚持传统的7.6口径呢?答案只有一个:有效射程。一寸长一寸强啊!

在这个年代,枪就好比远火,子弹就是火箭弹,打越远越好。

首轮投弹后便不再具有战术突然性,攻击距离不再作限制。蒙格不屑于杀伪军,他对杀后排的建奴更感兴趣。要知道他手雷最远投掷距离足有76米。乃下盘扎稳,奋臂投弹,偏巧一枝羽箭飞来直透他臂膀,手一松,手雷掉落脚下。两边都是战友,咋办?

“这他娘的还有完没完了!已经第二回啦!”蒙格心说自己这次真要完蛋了,只能用自己身体压住手雷,万万不能连累战友。蒙格乃决定以身扑雷。也许是老天爷怜他,也许是老天爷爱他,有个长腿善跑的伪军在正确的时间跳入壕沟,恰好落在了正确的点位上。蒙格抓住那位天使的小腿猛一扯,将他扯倒压在手雷上,人刚扑上,手雷就炸。在此肉盾掩护下,蒙格和旁边的战友终安然无恙。

几轮手雷轰炸之下,打头阵的汉军已所剩无几。赶上来的正宗鞑子重甲步兵亦被手雷覆盖,鞑子的皮肉也没见着比伪军能扛。密集的爆炸中,遗留在地上的兵器被爆炸冲击波激荡而起,很多鞑子没死于手雷破片,却死在了被冲击波荡起的刀甲残片,更有甚者被炸起的硬土块砸伤。两白旗的鞑子也没能扛住手雷雨,站在千余具尸体中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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