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信息]:bqg.info 超级好记!
第三十一回锁大王小儿还魂
断云:
孩童不知缘由暴毙,包公正直毁除淫祠。
连神明都钦佩其德行,地府怎敢徇私枉法?
话说包拯掌管开封府时,断案精细详明,远近百姓都十分钦仰。皇佑二年七月十五这天,他路过东街的灵应大王庙前,看见一位年近五十的妇人,她只有一个十岁的儿子,突然在庙门下死去,妇人在庙门前哭得十分哀伤。
包拯把妇人唤到衙门,问她丈夫的姓名。妇人回答:“丈夫姓许,排行第四,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今天清晨他出门,进庙之后,不知什么原因,就死在了庙前。我已年过半百,只有这一个儿子,他死得不明不白,所以才如此悲痛,望相公为我做主。”
包拯听罢心想:“真是奇怪!哪有进庙出来就死的道理?”于是问妇人:“你儿子莫非原本就有疯痫病?”妇人哭着说:“小儿从来没有疾病,怎么会有这种病呢?”
包拯随即派公吏,拘唤庙前的邻居来询问孩子死时的情况,众人都说没看见,不知道缘由。包拯又派人检验孩子身上,并无伤痕,回来向他报告。包拯于是乘轿亲自去检验,确实没有伤痕。
当包拯揣摩孩子身上时,只见他怀中藏有庙中供桌上雕刻的供神用的假红柿一枚。包拯知道后,派一个公人进庙,查看供桌上是否有红柿。公人回复:“大王供桌上果然有两枚红柿,不见了一枚,想来是孩儿偷去了,因此大王就取了他的性命。”
包拯闻报后大怒:“你既然是一方正神,是一府的主宰,孩子不懂道理,偷拿这东西,也只是当作玩物罢了,怎么能责怪他的过失,就要了他的性命!想来这大王也是依附草木的邪神,朝廷不曾敕封,竟敢害人性命!”
于是他让公差给泥神戴上枷锁,下令:限一夜之内放还孩子性命,否则定要奏明朝廷,焚毁庙宇。包拯祷告后回府。
第二天,那妇人带着儿子来拜谢救命之恩。包拯审问时,妇人说:“承蒙相公昨日要与大王理论,当夜二更时分,儿子果然醒来。他还记得说:神主怪他偷那红柿,要问罪。等到看见相公的‘敕旨’来到,就放他还魂了。”
包拯微笑道:“有这样的异事,若不革除,终究会成为祸患。”于是派人一剑削去了大王的头,焚毁了那座庙宇。这足以说明邪祟不敢冒犯正直之人。
🅑 q 𝔾.ⓘn f o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