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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晚自己很坦然的宽衣解带后,不出所料的依旧无事发生。

那个叫李仙的男子,竟然能一夜一夜盘腿打坐,第二天又精神奕奕的干各种活,随着相处日久,慢慢观察到,除了能吃,他竟然还挺帅的,从身高到样貌不比以前的爱豆差,那股子力量感更是爱豆们所不具备的。

三观跟着五官走,我感觉郑女士说的对,从来不单单是个梗,从抗拒到微微的期待,但不变的是自己依旧被无视,自己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凭什么?

但没敢问出来,自己只要把李大娘哄好了,其实就能过的挺舒服的。

李仙猜不透女人的心思,没再说什么,也懒的互相谦让,没吃的自己再去找,如果不是因为发现新的道路而太兴奋,也不至于忽略了家中的存粮,但练皮膜这一步,万里长征自己才迈出去第一步而已,这是个持之以恒的事,一口吃不出个胖子来。

“家里我留了警戒鼠,多注意一点人或者动物,遇到抵抗不了的危险就跑,东西可以不要,等我回来,如果被抓了,别反抗,我能找到你们。”

我回来的可能比平常晚一些,不用担心,李仙说着话又把两根长杆的木刺递给李母。

然后背着一个硕大的口袋就出了门,就像曾经李母推着小吃车出门一样,简单交代一些话,就出门去赚母子一天的口粮,如今只不过是角色互换了而已。

李母嘴唇蠕动了一下,没说出什么话来,不然又能如何?自己跟去?除了扯后腿也帮不上什么忙,拦下儿子让他不要出去?然后一起饿死?

现实又不是电视剧,人需要活着呀!

转头就回到庇护所里开始用破旧的衣服开始编麻绳,编好三根儿子就回来了,看着李仙远去的背影,刘荣华不自觉的打了冷战,不由的握紧手中的木刺,好像它能带给自己安全感一样。

那个人在自己从来没有担心过安全的问题,即便黑夜里没有了灯光,可那个人不在营地了,自己才后知后觉的知道什么叫害怕,总感觉四周会冲出来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李仙背着口袋,大步流星的向曾经的一条商业街走去,灾后自己不敢离母亲太远,怕有什么危险而不能及时赶回去,而经过一段时间,情况稍显稳定,经自己探查后家附近也没有了什么危险,那要找食物当然要去饭店或者粮店之类的地方,那地方储存的食物,找到了就够吃个一年半载的。

前提是储存良好,站在其肩膀上的小灰就是探查的主力,从腰间的罐子里拿出一条多腿的辣条来,皇帝还不差饿兵呢,办事前当天要让其开顿荤。

尖锐的鼠牙磕在蜈蚣的鳞甲上,舌头灵动,连一丝的汁水都不会漾出来,只有活物才不会被红光收走,所以蜈蚣除了眼睛能动,就只能感受自己的身子被一节节吞入腹中,待吃到一半,才会咽下最后一口气,当然红光也不会霸道得从鼠嘴里夺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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