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信息]:bqg.info 超级好记!

据林意的观察,方奇明显是那种小心谨慎到苟的人。在苟这一方面,不能说最强,也能说在里面拍的上号了。

嗯,他第一个要的,也是辅助跑路的鞋子。

就,很稳健。

这样一个人,不要防弹衣?

林意敢拿徐晨发誓:方奇绝对有个牛逼的装备!

呃,不过即使是知道了这一点,也没有办法摆脱一点:他俩打不过方奇。

诶等等,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对啊,说好了是三件,为啥他只说了两个?

然后就听到了方奇似乎是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对了,要两件隐身斗篷。”

得。

林意悄无声息的翻了一个白眼:这家伙还是知道什么东西最贵的。

对于科技者来说,最贵的永远不是加工,而是原材料。

不巧,隐身斗篷这玩意……

原材料少就算了,采集还难。要做成方奇所说的那种能反复使用的,更难。

那玩意涉及到了b级科技者达不到的领域,要么是a级跨级出手,要么就是科技侧和魔法侧合作。

林意手上的,就属于后者。

当然了,以这玩意的易毁程度,林意平常还是选择更“平民”的一次性隐身斗篷。

比如上次在方奇楼下的时候。

那玩意便宜,属于即使是徐晨,也能咬牙买下来的东西。

嗯,换算一下就是林意这里的普通消耗品。

能发反复用的,就属于近a级的玩意了,贵的要死。

于是,林意面不改色的拿出来了两件隐身斗篷。

肉疼,确实略有点肉疼。但也就是略略肉疼罢了,还不至于表现出来。

随后,对着方奇期待的眼神,林意稍微思考了一下,掏出来一把手枪。

方奇瞳孔微缩。

这把手枪,粗的离谱!

本来手枪是以便携为目的,用于防身的武器。一般来说,手枪呈流线型,与此同时,射程也跟其他拥有长枪管的枪械有很大差距。

同样的,在穿透力和破坏力上,也有着不小的差距:同样是枪械,打在肉比较多的大腿上的话,手枪的子弹多半会滞留在肉里面,如果是步枪,即使不能穿透也能破坏内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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