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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霆抱着金条站在汽车边,着实想不明白阿姐要去哪里逛。
但他也不敢做龙椿的主,只好听从她的安排。
小伙子们再度分散开来,各自揣着满满一身的现大洋,心满意足的逃离了案发现场。
朗霆抱着金条上车后,一边吩咐小海开车回家,一边在后座儿上数起了金条。
清点之下,朗霆吓了一跳。
他怀里有足足四十五根金条,正黄灿灿的发着亮光。
朗霆抱着金条咽了口唾沫,要知道,就是龙椿亲自出手去杀大人物,最高开价也不过二十五根小黄鱼。
他们这一趟,就顶阿姐出两趟活儿。
甚至,刚才如果他们想的话,那些烟土也是完全不必烧的。
四十五根小黄鱼,再加一千斤烟土板子。
这样一算,他们这趟得挣多少?
朗霆在心里默默划拉着账本,越想越觉得,明抢果然是比暗杀来的有搞头。
......
龙椿一路溜达着出了丝厂,还在路上遇见了听见爆炸声赶来的巡捕房汽车。
她走路很轻,整个人鬼一样藏进道边的树下,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汽车驶过后,龙椿背着手拿着芦苇继续溜达。
芦苇毛儿在她手中一晃一晃的,很像一只毛绒绒的狐狸尾巴。
夜半时分,龙椿从幽暗的丝厂走到了察哈尔县城内部。
她走热了,就脱了身上的皮夹克,又卷起内里的衬衣袖子露出胳膊。
接着便一手捞着皮衣,一手捏着芦苇,继续走。
察哈尔这个地方还是挺繁华的,酒楼饭店实是不少。
甚至再往里走走,还能看见几家赌场和妓院,都立着亮闪闪的霓虹招牌。
龙椿好久没出过门,便是出了门也没有闲心四处逛逛,但今天她有了。
朗霆引爆炸弹的时候,她满心的慌张就都卸下了。
因为她知道,今天这桩活儿,已经算是做完了。
常言道万事开头难,今天是她第一次当强盗。
事情的顺利程度超乎她的想象,开头难的这一关,她算是淌过了。
她心里松懈下来的时候,就莫名想要上街去走走逛逛,散散心。
当年她头回杀完人后,也是钻进了闹市里。
她给自己买了一碗热乎乎的羊汤,一边喝一边听周遭的人说话。
那感觉,别提多踏实了。
龙椿在繁华不已的十字路口上伸了个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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