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叹了口气,阿尔托莉雅莫得感情的回答:“他很好,没事,是的。”
“呼……那就好。”贞德拍了拍丰满的胸脯,很快又涨红脸颊,“啊,那个,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出于裁定者的身份例行询问,绝不是因为好奇和在意什么的……”
真可爱啊,连我都有点喜欢上她了。
看着模样与自己无比相似的少女,阿尔托莉雅面色稍缓,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站到贞德面前。
“剩下的就交给我吧,身为裁定者,守护黑方可不是你的职责,而是我的。”
伴随着骑士王宣告性的话语,蓝金色的剑鞘随之浮现。
————
九年的时间——而且还是在最多愁善感的少年时代跟他过着共同生活。
既是父亲,也是教师;既是兄长,也是好友。对于身为英雄的儿子、广受奥林匹斯众神的祝福、年纪轻轻就集士兵的敬畏和憧憬的视线于一身的他来说,能称之为朋友或者老师的存在实在少的可怜。
而喀戎毫无疑问是其中的一人。他是足以跟好朋友帕特罗克洛斯比肩的、对他来说最值得信赖的存在。
然而,那位英雄现在却为了谋求圣杯而挡在了自己的面前。
作为黑方的Archer,作为敌人,作为跟自己互相厮杀的对手——
“我要上了,老师。”
“那样的话是不必要的,红Rider。”
被对方回以严厉的言词,稍微有点萎缩的阿喀琉斯马上振作起精神,举枪刺出。两人在能够对话的距离内开始战斗,也就是说,这是被接近的弓兵和发起袭击的骑兵的画面。
尽管怀抱着一丝歉疚,枪尖也还是凌厉地指向对方的心脏。然而,森林的贤者却凭着无畏的英勇,反而迎着枪的来路向前踏进了一步。
以骏足着称的阿喀琉斯的枪技,是即使作为Lancer(枪兵)被召唤也没有问题的水平。一般来说,任何一位弓兵都会被轻而易举地刺穿心脏吧。
然而,阿喀琉斯却忘记了最致命的一点。
枪尖并没有刺进心脏,而是从喀戎的身边擦过。
“什么?!”
“你忘记了吗,Rider。把这把枪赠送给你,教会你枪术基础的人是谁?”
喀戎的这句话给阿喀琉斯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的确正如他所说,自己的枪技并不是凭自己的方式磨练出来,而是从师父喀戎那里学来的基础。再加上这把枪本来就是喀戎为庆祝父母结婚而赠送给父亲佩琉斯的礼物,所以这把枪的攻击距离他同样也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