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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抵不可能是什么所谓神使,可一句天选之人也难以概括父亲的伟大。
他把凯尔特人、维京人、日耳曼人甚至野蛮的斯拉夫人凝聚成一股绳,在罗马人的强横统治下撕开了一道裂痕,从此登上历史的舞台,与傲慢的罗马人分庭抗礼。
父亲最高明的地方,还在于借助所谓的原始基督教义,借壳重生,维护住了统治。
至于耶稣那个传闻中的犹太蛮子,呵,谁在意?
不过是父亲手中的工具罢了。
身为神使,约翰对于那本常拿在手中的圣经从来不屑一顾,他是知道的,一切都是手段罢了。
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中,神学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种权术手段,若真的信了,才是愚昧。
父亲曾不止一次的告诫过他,技术、科学、商业、金融才是人类注定的发展之路,他深以为然。
其他三样学问倒是好说,可唯独科学这东西属实太过抽象,抽象到连他父亲也只是有一个懵懂的概念,不曾解说明了。
于是在约翰心中,科学这一神秘意味颇重的名词,占据了他内心世界中最神圣的地位,虽然他也不懂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知道风车源自于科学、火药源自于科学、硫酸源自于科学、神药同样来自于科学。
可这些种种不相关的东西为何系出同源,却成为了约翰心中永远的谜题!
种种的一切都源自父亲的早逝,以至于约翰的三观尚未完全搭建,就开始了自我意识的野蛮生长。
约翰止住了越发散乱的深思,强自收束心神,喃喃道:“神秘组织,上代头领,大唐帝国,还有那个崔氏继承人,这其中到底谁才是东方文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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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嫌恶的将崔尧的衣衫除去,与众婢女合力,才将这烂醉如泥的庞大身躯丢进木桶。
嘴里忍不住埋怨道:“平日就不喝酒的人,怎醉成这般模样?倒比门口的石狮子还沉。”
婢女笑道:“公主莫恼,吃醉的人就是这般,何况姑爷生的昂藏,自是比寻常人要重些,您快去歇息吧,这里有我等四人足矣。”
新城嘴上埋怨,可脚下却像生根一般,不曾离去。
“尔等替他梳洗就是,回去也无事,我就在这里等着就是。”
那婢女自小遂新城长大,自是多了几分熟稔,遂调笑道:“公主这般着紧作甚?还怕我等把姑爷生吞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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