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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一章故乡街头,与她难分难舍(第1/2页)

沈杰终究是栽在了丽娟手里。

他只知道自己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姑娘,只想靠近她,攥紧她,用最直接的动作把满心的占有与欢喜,明明白白摊在她面前。

车站出口的风裹着苏北宁县独有的湿润,吹得人鼻尖微痒,沈杰的目光自始至终锁死在那个朝他走来的身影上。丽娟笑盈盈的,眉眼弯着,脚步轻快又大方,全然没有小女儿家的羞涩扭捏,没等她走到跟前,沈杰便大步迎上去,伸手不是轻牵,而是一把牢牢扣住她整只手,五指深深嵌进她的指缝,掌心死死贴在一起。指尖触到那细腻温润的肌肤,掌心传来的柔软触感,让沈杰的心头猛地一烫,那是一种直白又汹涌的悸动,滚烫得几乎要溢出来。四下本就没什么人,他几乎想立刻把这个姑娘搂进怀里,将那份翻涌的情意,尽数融进相拥的温度里。

他十指紧扣住丽娟的手,指腹带着力度,在她掌心、手背反复摩挲,指尖轻轻勾挠着她的指节,动作亲昵又放肆,寻常的牵手,被他这般带着浓烈情意的小动作衬得格外缱绻火热。丽娟本就是外向热烈的性子,指尖非但没有蜷缩躲开,反而主动反手勾住他的手指,轻轻回握,大大方方任由他牵着,掌心的温度紧紧交织,在这略显冷清的车站路口,酿出独属于两人的滚烫甜意。

沈杰侧头看她,脸上漾着藏不住的笑意,目光直白又热烈,柔声说:“走,我带你去吃顿好的。”他的眼神里没有半分遮掩,那份浓得化不开的爱意,直白又滚烫,丽娟一眼便看得通透。她抬眼望进沈杰的眼眸,心头也跟着发软,这个男人,实在是太打动人。一米八二的个子,身形挺拔,长相俊朗,身上还带着一股读书人特有的儒雅气质,一看就是有文化、有追求的人,和她以前遇见过的那些人,有着天壤之别。

丽娟的脑海里,不自觉地闪过从前相处过的男生。那些人,没什么文化底蕴,张口就是污言秽语,骂骂咧咧是常态,抽烟喝酒样样不离身,做的也都是些不三不四的工作,浑浑噩噩度日。可沈杰不同,他背着一个装着科研资料的书包,方才在车上,还轻声跟她说,等会儿还要找家星巴克处理科研的事,想让她陪着。这样的话,这样的人,让丽娟心里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新奇又温暖。这是她第一次遇见这样有内涵、有分寸的男生,像是黑暗里照进的一束光,让她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牢牢抓住。

沈杰依旧紧紧牵着丽娟的手,掌心一刻不离,力道稳而沉,慢慢走过马路,掌心相贴的温度,让两人都觉得格外安心。他低头看着身旁的姑娘,轻声道:“苏宁广场离这儿不远,离车站也就几百米,咱们走过去,正好逛逛我的老家。我难得回来一次,好些年了,这儿的变化,我都快认不清了。”说着,他抬眼,目光望向眼前这座苏北小城,眼底里满是难以掩饰的眷恋与温情。这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只是长大后为了求学、工作,一年到头也回不来几回,连熟悉的亲戚,除了表哥,都难得遇见,此刻走在街头,竟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滋味。

丽娟能清晰地感受到沈杰眼底的情感,也跟着抬眼,认真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县城。她其实也想念自己的家乡,可家里人对她并不友好,那份思念,终究是被藏在了心底,不敢轻易触碰,也不愿回去面对。此刻被沈杰牢牢牵着手,手臂几乎贴在一起,走在宁县的街道上,她的心难得的安定,也便顺着他的目光,一点点看着这座小城的模样。

宁县是座苏北的旅游城市,从前沈杰离家时,这里还满是老旧的街巷,苏北和苏南的发展差距,像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可如今再看,宁县早已今非昔比。街道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眼望过去,尽是崭新林立的高楼,道路两旁的绿植长得郁郁葱葱,处处都透着蓬勃的生机,一点都没有小县城的破败与冷清,反倒让人觉得格外舒服。沈杰一路走,一路看,眼里满是诧异,原来离家的这些年,故乡早已悄悄换了模样。

两人慢慢走着,走到一个大十字路口,旁边一栋醒目的建筑,便是月星家具城。沈杰停下脚步,指着家具城,语气里满是感慨,跟丽娟说起了往事:“这建筑以前就是个烂尾楼,我小时候,还有后来偶尔回来,每次都能看见它杵在这儿,灰扑扑的,看着又难看又影响县容。这地方地理位置这么好,就在十字路口,就这么荒废着,实在是太可惜了。我那时候还总想着,这楼啥时候能被好好改造一番,没想到真的成真了,现在成了月星家居,看着还挺不错的。”

说话间,他的手依旧没有松开丽娟,反而微微收紧,将她的手更紧地裹在自己掌心,拇指反复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动作自然又亲昵。丽娟顺着沈杰的视线,看向家具城里面。里面明显是新装修过的,挂着不少耀眼的装饰球,灯光明亮,连楼梯都崭新得很,一眼望过去,敞亮又好看。只是此刻里面没什么人,显得空空荡荡的,少了几分人气。丽娟忍不住轻声道:“这地方,没啥人啊。”

沈杰笑了笑,握紧丽娟的手,带着她顺势往前带了一步,指尖轻轻勾住她的手腕,带着几分不容推开的亲近,继续往前走:“车站旁边,本就不是闹市,人自然不多。再往前走,前面就是县城里人最多的地方了。你是没见过过年时的宁县,那才叫热闹。我们宁县这边的人,以前都特别能生,一家生五六个孩子是常事,现在那些孩子都长大了,一到过年,四面八方的人都往回赶,整条街上全是人,挤都挤不动,热热闹闹的,年味浓得很。只可惜我常年在北京,难得赶上一次家乡的年。”

丽娟听着,忍不住露出惊讶的神情,感慨道:“我们那边以前管得严,不让多生,大家就算偷偷生,一般一家也就两个,你这生五六个的,也太厉害了。”她说着,语气里满是好奇,身子还微微往沈杰身边靠了靠,大方又自然。沈杰听着,只是笑了笑,握着丽娟的手又紧了几分。他总觉得丽娟的手如玉一般温润,握在掌心,格外有感觉。聊着聊着,他的右手不自觉地顺着她的手掌,轻轻滑到她的手腕,稳稳扣住,指尖贴着她细腻的肌肤轻轻摩挲,连带着指尖也微微用力,感受着她手腕的纤细柔软。丽娟的身材纤细苗条,手指修长,连手臂的肌肤,都温润细腻得很,这般触感,让沈杰满心欢喜,心底的爱意,又浓了几分。

走在宁县的街道上,一边是久别重逢、早已换了模样的家乡景色,一边是心心念念、温柔美好的姑娘,沈杰的心情格外畅快,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从心底涌上来,漫遍全身。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身上多了几分底气,生出了一种成功男人的感觉。他总觉得,成功的男人,本就该拥有这样的生活——有自己的事业,有喜欢的人,能牵着心爱的姑娘,走在生养自己的土地上,感受着生活的美好。

他能走到今天,实在是不容易。从寒窗苦读的少年,到如今能进入国家部委借调,这一路,他披荆斩棘,熬过了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子,吃过的苦,受过的委屈,只有自己知道。二十七岁的年纪,不算大,却也不算小,他靠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旁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年轻帅气,又有高学历,在同龄人中,无疑是格外优秀的。沈杰见过不少男生,即便读了高学历,却把自己读得年纪大了,眉眼间满是疲惫与沧桑,看着显老,而他,恰好站在最好的年纪,拥有了旁人羡慕的一切,还有了想要携手一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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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一草一木,哪怕是崭新的建筑,都让沈杰觉得亲切又欢喜,那份从心底涌上来的快乐,直白又坦荡。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子都变了,从前的内敛与含蓄,渐渐被一种豪迈取代。而这种豪迈的心境,大多是四五十岁的男人才会拥有的,他们历经世事,功成名就,才有这样的底气与心境,可他不过二十七岁,便拥有了,这让沈杰觉得,格外珍贵。

他侧头看了看身旁的丽娟,轻声问起她的年纪,才知道她今年二十六岁,比自己小上一岁。之前他总以为,她和自己同岁,想来是女生本就比男生显成熟一点,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可即便如此,丽娟的身材依旧保持得极好,纤细苗条,凹凸有致,这般模样,让沈杰对她,愈发喜欢。他悄悄将两人相扣的手抬了抬,指尖轻轻捏了捏她的指尖,动作宠溺又放肆,毫不掩饰自己的心动。

两人继续往前走,沈杰抬眼,看向左边的道路,轻声道:“往这边走,就是我家在县城里买的房子,一百多平米,不算大,但也够住了。本来是爸妈自己买来养老的。”他顿了顿,又接着说,“这条道不远有个时代广场,里面有露天的商业街,晚上的时候特别热闹,还有很多人在那儿摆夜宵摊,烧烤、螃蟹、龙虾,啥都有,烟火气浓得很。”

只是此刻,他根本没有回家的念头,比起空荡荡的房子,他更想和丽娟待在一起,哪怕只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聊着,掌心始终贴着她的手,一刻不离,都觉得格外惬意,连时间,都仿佛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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