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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嗜杀,他只是最清楚——对侵略者,只有打疼了、打怕了,他们才会知道什么叫敬畏。当年吴汉血洗南阳的账,他没处算;如今罗马人敢打到沧溟的家门口,那就得拿命来偿。
这一追,就是三十里。
从圣文森特角的海岸,一直追到内陆的平原上。罗马人的尸体沿路铺了一路,武器、盾牌、军旗扔得遍地都是。三万人的军团,战死近万,被俘上万,剩下的也都打散了建制,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窜。
马尔库斯在亲兵的拼死保护下,才侥幸逃了出去。他回头望了一眼远处那杆玄色长枪,浑身都在发抖。
那不是人。
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死神。
黄昏时分,追杀才停了下来。
邓奉勒住马缰,乌骓马刨着蹄子,打着响鼻。他长枪拄地,微微喘息,胸前的甲片上,血珠顺着纹路往下滴,在脚下的土地上晕开一朵朵暗花。
夕阳落在他身上,玄甲染血,披风残破,可那股肃杀的气势,压得周围的士兵连呼吸都放轻了。
“奉哥,抓了八千多俘虏,还有十几个贵族、百夫长。”邓坤策马过来,脸上难掩兴奋,“这一仗打得太痛快了!罗马人不是吹陆战无敌吗?连咱们一轮冲阵都扛不住!”
邓奉抬眼,看向被押过来的俘虏。
罗马俘虏们低着头,没人敢和他对视。方才阵前的杀神模样,已经刻进了他们骨子里。有人甚至在发抖,生怕这个东方死神一声令下,就把他们全杀了。
旁边的亲兵低声问:“将军,这些俘虏怎么处置?按老规矩,修工事?”
邓奉沉默片刻,长枪微微抬起。
俘虏们瞬间吓得面无人色,有人甚至瘫软在地。
谁知他只是淡淡开口:“放下武器投降的,不杀。编入劳工营,修道路、建港口,管饭,干活卖力的,三个月后可以放回去。”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俘虏里几个穿着贵族服饰的人,语气冷了几分:“挑头劫掠村落、杀害平民的贵族和百夫长,挑出来,斩。首级挂在海岸边,告诉罗马人——敢犯沧溟疆土、敢伤无辜百姓的,这就是下场。”
“诺!”
亲兵立刻下去执行。不一会儿,十几个双手沾满平民鲜血的罗马贵族,被按在阵前斩了首,首级高高挂在木桩上,顺着海岸一字排开。
俘虏们噤若寒蝉,却又暗自庆幸——至少,自己活下来了。
他们本以为,按照罗马对待蛮族俘虏的惯例,不是钉十字架就是卖做奴隶,没想到这些东方人,竟真的说到做到。
邓奉翻身下马,把长枪扔给亲兵,擦了擦脸上的血污。
他不是嗜杀的屠夫。
当年反吴汉,是为了护家乡父老;今日打罗马,是为了守沧溟百姓。杀该杀之人,饶可饶之命,是他心里的规矩。
可落在罗马人眼里,这位黑甲将军,就成了喜怒无常、却又战力滔天的“东方死神”。
经此一战,“邓奉”的名字,顺着溃兵的嘴,传遍了伊比利亚半岛,又慢慢往高卢、往意大利传。人们说他是黑甲杀神,骑着黑马,手持铁枪,带着钢铁巨兽冲锋,一人能破万军,比当年的汉尼拔还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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