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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

十里山路,竹怀瑾走了整整一天。

不是体力不济。

山里滚大的孩子,脚底板早就磨出了厚茧,走这点山路不算什么。他小时候跟着蒲泽先生进山采药,一走就是好几天,也没喊过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卷第28章匿踪暗行(第2/2页)

问题是,得躲。

躲天上偶尔掠过的剑光。那种流光在白天不明显,但到了黄昏和清晨,阳光一照,就像水面上漂着的油花,隔着几座山头都能看到。

竹怀瑾不晓得御剑飞行的是什么境界的修士,但他晓得一件事,能在天上飞的,捏死他都不带眨眼的。

那些流光在纵目墟上空盘旋,像一群寻找腐肉的秃鹫,一圈一圈地绕,越绕范围越大。

躲林间突兀响起的哨音。

不是鸟叫,是巡山雀。那帮该死的畜生比猎狗还灵,眼睛尖得能看见三里外一只兔子在跑。

好几次,他刚钻进灌木丛,头顶就传来翅膀扑棱的声音,紧接着就是那种尖锐得像指甲刮玻璃一样的长鸣。

他不晓得巡山雀有没有发现他,反正他趴在腐叶堆里,连呼吸都压到最轻,心跳声却像擂鼓一样,震得自己耳膜发胀。

有一次,一只巡山雀就在他头顶不到两丈的树枝上停了下来,歪着头,往下看。他趴在灌木丛里,一动不敢动,连眼睛都不敢眨。

那只鸟看了很久,才飞走了。

他趴在地上,足足等了半刻钟,确认它真的走了,才敢爬起来。后背全是冷汗。

还能躲什么?

躲自己的影子,躲自己的脚印,躲自己呼出来的白气。

他走路不敢走直线,专挑石头和硬地走,避免留下脚印。遇到泥泞的地方就绕路,宁愿多走一里地也不敢踩。

他妈的,活了十几年,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贼,不,比贼还惨,贼偷东西还有地方销赃,他偷的是自己的命。

蓑衣客说得没错。芙蓉城和雾中山的人来得比他预想的快得多。

午时前后,西南方向的天空就出现了御剑飞行的流光。

离得很远,远到只能看到几粒光点在云层里穿梭,但那种压迫感像一块看不见的铁板,轰地一声罩在头顶上。

竹怀瑾当时正在翻一道山梁,看到那几道流光,连滚带爬地翻下坡,一头扎进一片茂密的杜鹃丛里,趴在地上,脸贴着泥,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竹怀瑾能感觉到那些修士的灵识扫过这片区域,像无形的触手,探向每一个角落。

他把自己缩成一团,尽量减小身体的面积,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块石头、一截枯木、一坨泥巴。然后那些剑光转向东北方向去了。

那帮修士显然已经晓得他不在了,正在以纵目墟为中心,像水波一样一圈圈地往外推,要把这片区域翻个底朝天。

竹怀瑾等到流光彻底消失在天际线尽头,才敢从杜鹃丛里爬出来。

他的腿是软的,站在地上直打颤。掌心全是冷汗,后背的衣服湿透了,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

他摸了摸胸口的血踪珠。那颗珠子烫得惊人,像一颗刚从火堆里刨出来的炭,隔着衣物都让皮肤感到灼痛。

它跳动着,一下,一下,那种搏动不像心跳,倒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挣扎,想破壳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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