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信息]:bqg.info 超级好记!

大驼鹿所在的位置,距离石林刚才狩猎野猪群的位置,还挺远的,至少得有二三十里的路。

石林骑着黑马跑了十多分钟,才能通过眼睛,远远的看到倒在地上的大驼鹿,以及埋在大驼鹿腹部位置的大棕熊。

契约金雕后,石林的视力是非常好的,此刻,他虽然能看到大驼鹿,但实际距离还远,并不在56半的有效射击距离内。

56半都无法有效射击,沙漠之鹰这种手枪就更不用说了,有效射击距离更短。

石林骑着黑马继续往前冲。

随着他骑马靠近,一边啃咬大驼鹿一边警惕野狼的大棕熊,先一步闻到了有人类靠近。

大棕熊一把拉出大驼鹿的内脏,叼在嘴里,然后转头跑路。

反正它原本也不可能霸占一头大驼鹿的,顶多是先吃一些,吃得差不多就让给旁边的狼群吃,现在有危险靠近,大棕熊选择自己“打包”点东西,先跑路。

“嗷呜~~~”

见大棕熊选择掉头跑路,带着野狼群守在一旁的狼王,发出一声狼嚎,同样选择转头跑路。

不是饿极或者护崽的状态下,野狼们也不喜欢和人类多接触。

见大棕熊和野狼都转头跑路,骑在黑马背上的石林,并没有着急,依旧稳稳的骑着黑马,继续往前冲。

靠近这块地方之前,他是可以选择让黑马停下,然后悄悄摸过来开枪打死大棕熊的,只不过,他不确定那大棕熊会不会先提前闻到他的味道,然后转头逃跑。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骑着黑马猛冲,追猎大棕熊。

以黑马的速度和持久力,要带着石林追上大棕熊,可能性是非常高的。

大棕熊奔跑起来,速度并不慢,甚至在短时间内,可以冲到五六十的时速,已经可以媲美赛马在跑道上奔跑的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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